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xinjiang.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邮编:830049;联系电话:0991-2861455;电子邮箱:xjnynctldx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及农民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实现全年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全年主动公开、按时公开率和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保持100%。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信息公开各专栏共主动公开信息1520条,总点击量达到75万次,日均浏览量达2055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涉及依申请公开情况、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全部按有关规定予以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统一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调整优化“政务公开”专栏,修订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规范审批工作流程,重新修订40个行政审批事项的一次性告知书,将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至10个工作日以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努力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积极主动做好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网站的协同联动,累计报送4780条。
(三)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厅属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让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任务实时跟进、强力推动、监督检查,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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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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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6  | 
    
| 
       规范性文件  | 
      
       3  | 
      
       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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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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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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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 
      
       44(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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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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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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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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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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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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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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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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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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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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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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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2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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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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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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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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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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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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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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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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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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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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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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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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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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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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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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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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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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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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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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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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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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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1  | 
      
       1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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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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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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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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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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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性改进2020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一是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二是组织举办全厅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厅属各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切实强化考核保障。
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加大工作力度;二是依申请公开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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